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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黑龙江新闻3月1日电(郭富山)电动三轮车的启动比较简单,使用起来没什么门槛,只需要将钥匙插入后启动,向前转动右把手就可以。可是,就是这几步简单的操作却隐藏着不小的风险,万一粗心大意没关电源,不小心“拧动”了右把手,电动三轮车就会瞬间“窜”出去。
家住八面通镇的王某,经常骑电动三轮车出行,车子买了快10年,自认为已经是老司机了。一天早上,王某急着去超市买东西,便把电动三轮停在路边,粗心大意之下未关闭电源,在拉驻车制动时,不小心触碰到加速手柄,致电动三轮车冲出去,将卖水果的李某撞伤,水果也被撞得七零八落。
王某发现自己闯了祸,连忙拨打120,把李某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李某右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脊髓震荡伤,需要住院治疗。李某住院期间,王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和住院期间的几天护工费,后期就拒付任何费用。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就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向穆棱市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王某赔偿损失。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法官了解到,被告王某是下岗职工,之所以未支付剩余费用,在于其怀疑李某的伤是旧伤,并且医疗费用已经超出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办案法官结合病例、鉴定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材料,向王某讲明,证据证实李某的伤是本次事故造成的,并进一步给王某释法析理。办案法官又找到李某,说明了王某的实际情况。最终,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李某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场一次性给付赔偿款155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