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人社《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行网上申领的通知》,长沙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对象、条件、方式等信息如下,供大家参考。
(资料图)
一、申领对象和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网上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 12个月内申报。
二、补贴标准
1、初级: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000 元;
2、中级: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 元;
3、高级: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 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申报人须上传以下资料
1.《长沙市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内页第二、三页);
4.社保卡(无社保卡的提交长沙银行卡原件)正反面;
5.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成绩截图的清晰电子照片。
四、申请入口
1、电脑端:点击进入
2、手机申领:长沙人社APP
五、申请流程
长沙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请流程(附入口)
六、审核及发放
申报完成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当月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申报人可登陆“长沙市12333个人服务平台”或手机APP查看审核进度。
当月审核通过名单于次月月初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技能提升补贴于次月20日前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银行)卡。
七、注意事项:
1.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应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栏目可查询;
2.跨统筹地区转入职工的同一证书如在转出地经办机构已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3.职工的同一证书如已享受由就业专项资金补助的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的,不能再次享受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4.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5.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10%。紧缺职业(工种)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工种)为准。